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财险”)和中国融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融通财险”)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均为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长江财险的决定机关为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融通财险的决定机关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披环节的合规瑕疵

长江财险成立于2011年11月,总部设在武汉,为湖北省内第一家全国性的法人财产保险公司,由湖北省委、省政府直接管辖,注册资本为27.97亿,业务范围遍布全国各个主要地区。中国融通财险是在2022年1月份成立的,是属于中国融通集团旗下的财产险公司,在上海注册,法定代表人为施强,是一家较新的持牌保险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两家企业在同一天因同样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属于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合规问题,并不能等同于偿付能力或者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质风险,和市场上所说的“险企爆雷”不是同一个概念。

对于被列在名录上这件事,长江财险已做出回应,表示是因为年报信息有迟延造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之前已向主管部门解释,按照工作流程几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更新经营状态了。

截至发稿,中国融通财险尚未有公开回应。

补报年报可申请信用修复

根据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企业未按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企业补报年报、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后,可依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重塑信用。

条例同时明确,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才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这意味着两家险企此次列异属单次合规事项,处置路径较为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