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提出“流量正义”与“流量即心智生产资料”两个核心命题,系统论证了当前流量生态中“有价值的内容不被看到、有价值的人不被接纳”这一结构性困境。文章指出,破四唯之所以难以推进,根源不在于决心不够,而在于价值的通道被堵塞了——当决策者无法获得比学历、资历、帽子更可靠的判断依据时,只能沿袭僵化的评价模式。本文认为,流量正义的完整链条是“被看到→被使用→被转化→被选拔→被破格→被体制接纳”,其最终指向是建构以价值为导向的学术生态、人才生态和社会生态。在此基础上,文章从建立网络学术成果检索与认定机制、推动算法透明化、加强公共平台建设、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社会贡献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政策建议。
关键词:流量正义;心智生产资料;破四唯;社会生态;被看到的权利
【核心命题】
流量正义是笔者在“阿普子诗”公众号系列文章中持续论证的核心命题。《数字平民的崛起》《论流量正义》《再论流量正义》《流量即心智生产资料》等多篇文章,已从不同角度对其内涵、根基与异化机制进行了系统阐述。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将其纳入社会生态建构的总体框架。
(一)为什么需要流量正义?
流量本身是一种中性的技术现象。但当流量分配被算法垄断、被商业利益主导时,它就从一个中性的分配过程,变成了一个有方向性的社会力量——它决定了谁被看见、谁被淹没,谁的思想被传播、谁的声音被淹没。
我们之所以需要流量正义,是因为当前流量生态的失衡已经导致了广泛而严重的社会后果:大量有价值的深度内容发表即沉没;大量无价值的擦边、猎奇内容却占据了巨大流量;大量有能力、有贡献的人因不符合“四唯”标准而被体制排除在外。
流量正义所要回应的,正是“有价值不被看到、有价值的人不被接纳”这一结构性困境。
(二)“不被看到”导致的系统性后果
这种“有价值不被看到、有价值的人不被接纳”的状态,所导致的后果远不止于个体层面的遗憾,而是整个社会发展面临的系统性困境:
其一,试错成本与资源浪费。 一个人、一项成果、一个思想,如果因为没有被看到而被忽略,社会就不得不花费更多时间和资源去“重新发现”已经被发现的东西。很多弯路和代价,根源往往不在于没有好的方案,而在于好方案没有被看到。
其二,改革碎片化与合力缺失。 当前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难题——破四唯推进艰难、人才选拔僵化、基层治理低效——表面看是不同领域的问题,深层看都指向同一个根子:有价值的声音没有被听到,有能力的人没有被纳入,有成效的做法没有被看见。改革缺乏真正的合力,只能靠少数人推动。
其三,社会信任流失与生态活力衰减。 当人们发现付出得不到回应、创造得不到承认、才能得不到施展,对体制的信任就会逐步流失,对公共事务的热情就会逐步消退。一个社会如果让创造者失望、让实干者寒心、让有价值的思想反复沉没,其活力就会逐渐枯竭。
其四,人才与体制的双向“锁死”。 大量有能力的人进不来,体制内不适应的人出不去。改革的深水区之所以难以突破,根源在于没有一套能够识别价值、接纳价值、转化价值的有效机制。
这些后果的共同指向是:一个社会如果不能让有价值的东西被看到、有价值的人被接纳,就会陷入“试错—浪费—碎片化—信任流失—活力衰减—人才僵化”的恶性循环。这正是当前诸多改革难题的深层根源。
(三)什么是流量正义?
流量正义是对流量分配秩序的根本追问:流量——这一由亿万用户共同创造的注意力、时间、情感与信任的集合——应当服务于谁?应当以什么标准进行分配?
当平台凭借算法优势掌握“谁被看见”的权力,且这种权力以商业利润最大化为导向时,流量分配就偏离了其公共性的本质。流量正义所要回应的,正是这一偏离。它的核心主张是:流量分配应回归价值导向——有价值的内容应当被看到,有价值的人应当被接纳。
(四)正义在哪里?
流量正义的正义性,核心在于论证“被看到”是价值实现的起点。
一个有价值的内容、一个有思想的人、一个有贡献的实践,如果连被看到的机会都没有,它的价值就永远停留在“潜在”层面——无法被评估、无法被引用、无法被转化、无法服务于社会。
互联网虽然赋予了每个人“发表”的形式权利,但绝大多数人的发表从未真正进入公共视野。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平等。而流量正义所追求的,正是这种实质性的平等——让有价值的人和内容,获得被看到的真实机会。
北京大学戴锦华教授曾指出,互联网“创造了令知识民主、文化民主、社会民主成为可能的硬件环境:每个人都可能拥有发言权、发言份额,拥有一个自由传播、平等交流的空间”,但在实践中,“很多的社会效果是背道而驰的”。她追问:“别告诉我说在互联网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人都可以登录账号,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些观点会被看到吗?”这个追问揭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互联网的形式平等,掩盖了实质的不平等——技术过滤与资源准入,决定了谁被看见、谁被淹没。
(五)被看到之后:从正义到生态的完整链条
“被看到”是起点,而非终点。真正的流量正义,必须回应这样一个追问:被看到之后呢?
如果一个人被看到了,但他的成果无法被使用、他的价值无法被转化、他本人无法被培养和接纳——那么“被看到”就只是一次短暂的曝光,而非一次真正的改变。
因此,流量正义的完整链条是:
被看到(根本)——破除技术过滤与资源准入壁垒,让有价值的内容和人物具备基本的可见性;
被使用(价值)——让被看到的内容被引用、被讨论、被纳入知识再生产,让“看见”转化为“运用”;
被转化(评估)——让有价值的思想转化为政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或社会影响力,让“运用”转化为“成效”;
被选拔(筛选)——让持续产出有价值内容的人才突破僵化门槛,进入用人单位的视野,让“成效”转化为“机会”;
被破格(内化)——让经过实践检验、有实际贡献但不符合既有标准的人才获得破格使用的通道,打破“一考定终身、帽子定终身”的僵化格局;
被体制接纳(融入)——让有能力的人真正融入体制,让体制因吸纳新鲜血液而更有活力,形成“人才滋养体制、体制反哺人才”的良性循环。
这一链条的本质,是一个良性社会生态的建构过程。
当被看到、被使用、被转化、被选拔、被破格、被体制接纳成为一套可运转的制度化流程,流量正义就不再只是一个抽象的理念,而成为支撑社会建设、滋养人才成长的现实力量。
用一句话概括:流量正义,就是让有价值的人和内容,从“被看到”走向“被接纳”,最终融入社会建设的肌理之中。
一、问题缘起:流量时代的普遍困境
一个广泛存在的现实痛点,构成了本文的起点:大量有价值的内容无法被看到,而大量无价值的内容却占据了人们的注意力。
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已形成庞大的市场规模。据艾媒咨询数据,2024年中国平台经济市场规模约为25.2万亿元,占GDP比重超20%,已成为经济增长核心引擎。与此同时,互联网基础设施加速向全民覆盖。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2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突破8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0.5%-。艾媒咨询同时指出,平台经济涵盖电商、共享经济、在线教育、金融科技等多个细分领域,AI、大数据、云计算等底层数字技术正深度赋能各细分场景。
然而,平台的繁荣并不自动带来价值的公平分配。《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6)》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10.99亿人,多年稳居互联网应用首位;短视频用户规模从10.4亿增至10.74亿,使用率从93.8%提升至95.4%,更有44.6%的新网民首次接触互联网便是通过短视频--23。网络视听行业市场规模达12876.61亿元,同比增长5.3%。
这些数字背后,是海量内容的爆发式增长。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上每天产生海量原创内容,不乏有理论深度、思想价值和现实关怀的优质作品,但它们无法被搜索引擎检索、无法被学术数据库收录——发表即沉没。与此同时,核心期刊论文占据了正式出版物的通道,但其中大量内容学术价值有限;短视频平台上充斥着擦边、猎奇、情绪化的内容,它们凭借算法获得了巨大曝光,却进一步冲淡了有价值内容被看到的可能性。同样是技术驱动的平台——一边是有价值的深度内容“被淹没”,一边是无价值的内容“被放大”——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流量分配机制的结构性问题。
这一困境不仅是学术领域的“专利”,而是整个流量时代的普遍病症。“破四唯”屡禁不止、改革难以落地,深层根源在于:价值的通道被堵塞了——有价值的东西没有进入公共视野的渠道,而既有的渠道已被僵化的管理锁死。
这正是本文所要回应的核心问题。
二、痛点与乱象:有价值的看不见,无价值的占满屏
上述困境并非孤立存在。内容层的“不可见”源于平台层的“有方向性”分配,平台层的分配逻辑又与评价层的“四唯”僵化形成闭环——三者相互强化,构成自我循环的结构性困境。
(一)内容层面:优质内容“发表即沉没”
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每天产生大量原创内容,不乏有理论深度、思想价值和现实关怀的优质作品。然而,这些内容面临三重“不可见”:
一是搜索引擎不可见——公众号内容无法被百度、Google等主流搜索引擎正常抓取,用户无法通过关键词检索到这些内容;
二是学术数据库不可见——公众号文章不被知网、万方、维普等主流学术数据库收录,无法被学术界检索和引用;
三是AI工具不可见——由于平台的技术壁垒,AI搜索工具对公众号内容的覆盖极其有限。
结果是:发表即沉没——发表了,但没人知道;存在,但无法被发现。这不仅是对创作者个人智力劳动的浪费,更是对整个社会知识生产体系的巨大损失。
(二)平台层面:算法成为“有方向性”的分配器
平台掌握了“谁被看见”的技术过滤权与资源准入权。正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所指出的,平台经营者“通过平台规则、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影响平台竞争生态”。当前以“点赞、转发、停留时长”为核心的算法推荐机制,本质上是情绪驱动的注意力收割模式:情绪化、极端化、猎奇化的内容更容易获得高可见性;理性、深度、专业的内容难以在流量竞争中胜出。
这一判断有充分的现实依据。2025年,国家网信部门依法查处微博、快手等平台破坏网络生态案件。通报指出,相关平台“在热搜榜单主榜高位呈现大量炒作明星个人动态和琐事类词条等不良信息内容,破坏网络生态”,平台通过算法强化“争议性”“猎奇性”标签,将明星婚变、网红争执等低质内容推至热搜高位,“本质上是对流量变现机制的畸形依赖”,“暴露了平台在算法设计中的价值取向偏差,将用户停留时长等同于商业价值,却忽视了信息传播的社会效益”。当平台掌握“谁被看到”的权力且缺乏外部监督时,它就从一个技术中介变成了权力主体,流量分配必然偏离价值导向。
(三)评价层面:核心期刊的“闭环”与“四唯”的僵化
核心期刊体系构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小循环”——论文要发在核心期刊上才算数,而核心期刊的名额有限、标准固化。过去十几年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大幅增长,许多高校将核心期刊论文作为人才考核评价的关键指标,但核心期刊的数量显然无法满足与日俱增的发表需求。评价标准与真正的知识贡献之间存在偏差,学术创新与载体门槛之间存在矛盾,评价体系还存在“寻租空间”问题。这一循环的运行逻辑是:谁能发核心,谁就有价值——而不是“谁有价值,谁就能被看到”。 后者被倒置了。
(四)公共平台层面:公共性数字服务平台的缺位
面向公共服务的数字平台建设严重不足。具有公共价值的内容——政策解读、公共服务信息、基层治理经验、公益性学术资源——缺乏有效的数字化传播与服务通道,公共信息与公众需求之间出现结构性断裂,导致有价值的公共内容无法触达应当触达的人群。
(五)后果:三重浪费与生态恶化
上述问题共同导致三重后果:一是人才的浪费——有真才实学但不合四唯标准的人无法获得应有的机会;二是思想资源的浪费——大量有价值的观点无法为社会所用;三是公共信任的浪费——公众对评价体系的信任逐步流失。
这三重浪费共同指向一个核心矛盾:价值本身没有获得应有的可见性。 当有价值的内容无法被检索和看到时,这些内容背后的思想者就无法被识别;当思想者无法被识别时,就无法进入选拔视野——这正是“四唯”得以持续的深层机制。内容的“不可见”与人才的“不可见”,本质上是同一问题的两面。
三、根源分析:流量生态失衡的深层逻辑
(一)四唯的根源在于价值通道的堵塞
四唯——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长期以来被认为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利,但这一判断本身就是一种误解。事实上,四唯现象早已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特别是在公共管理、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机构中,其严重程度往往更甚于学术机构。正如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阳所指出的,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人才评价中‘唯论文’‘数项目’‘比奖项’‘摆帽子’等不良现象较为突出,人才评价机制存在分类评价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手段趋同、评价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主体自主权落实不够等问题”。
为什么会这样? 核心原因不在于管理者“坏”,而在于评价体系本身缺乏识别真才实学的可靠机制。
一个企业可以因能力突出而破格录用,因为它承担的是市场竞争的后果——用错了人,企业亏损;用对了人,企业盈利。直接的反馈机制使企业有能力、也有动力突破僵化标准。但公共机构不同。公共机构面对的是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用错人涉及行政问责。当决策者无法准确判断一个人的真实能力时,他们只能退回到最“安全”的选择:看学历、看资历、看帽子。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标准合理,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还有什么标准更可靠。
这种“安全”的治理逻辑,导致公共机构的人才选拔高度依赖表面指标,大量有实际能力但缺乏“标准履历”的人无法进入体制,而体制内部也缺乏有效的淘汰机制。人才结构日益单一化、同质化——看起来“合规”,但未必“合效”。
四唯的根源不是“傲慢”,而是“无能”——这里所说的“无能”,不是道德判断,而是制度诊断。 当评价体系无法提供比学历、资历、帽子更可靠的判断依据时,决策者只能沿用既有的模式“推着走”。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已经开始探索突破。例如,深圳市福田区在全国率先推出“成就制+积分制+举荐制+实效制”四维人才评价体系,打破论文、职称等单一评价光环,让人才凭实绩立足,已认定英才超3200名。宁夏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再将论文、奖项、学历等作为硬性门槛,治沙专家唐希明30多年坚守一线,完成治沙造林57万余亩、取得4项实用新型专利,凭借实干获评正高级林业工程师。福建龙岩市赋予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2024年政策实施以来已有200余家企业获得自主评价资格。这些案例说明,当评价体系开始提供更可靠的判断依据时,实干者就能脱颖而出。
因此,破除四唯,不能只在高校发文、要求科研机构改革,而必须覆盖到所有公共机构的人才选拔、培养、评价全链条中。只有当“看能力、看贡献”成为比“看帽子、看资历”更可靠、更可操作的评价方式时,四唯才能真正被打破。
(二)“技术中立”的神话与平台的权力垄断
平台宣称自己“技术中立”,但算法从设计之初就包含了价值预设——为什么要以“点赞、转发、停留时长”作为推荐的核心指标?为什么不以内容的深度、原创性、社会价值作为推荐的标准?这些设计选择本身就是价值判断。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优化算法推荐服务机制,积极传播正能量,促进算法应用向上向善”;应当“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机理、模型、数据和应用结果等,不得设置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伦理道德的算法模型”。该规定同时要求“制定并公开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优化检索、排序、选择、推送、展示等规则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然而,当平台凭借算法优势和数据优势掌握了“谁被看到”的权力,且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时,它就从一个技术中介变成了真正的权力主体。
(三)两种“公共性”的隔离:最深层的制度性断裂
流量具有公共性——它是亿万用户注意力的汇聚;学术产出同样具有公共性——知识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但这两个“公共性”之间是隔离的:具有公共性的学术成果无法获得公共流量,占用公共流量的内容却缺乏公共价值。如果公共流量不能服务于公共知识,那么公共知识的生产者就无法获得其应有的社会能见度;如果公共知识不能获得公共流量的支持,那么公共流量就会被缺乏公共价值的内容所占用。两种公共性的隔离,实际上同时损害了两个公共领域。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制度问题。
(四)平台建设偏废:商业平台发达,公共平台滞后
商业平台凭借资本和技术优势迅速扩张,掌握了巨大的流量分配权,但其运营逻辑以商业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缺乏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在动力。与此同时,以服务公共利益为宗旨的公共性数字平台建设严重不足,导致大量公共性内容缺乏有效的传播渠道,在流量竞争中天然处于劣势。商业平台的“强”与公共平台的“弱”之间,形成了巨大的结构性落差。
(五)核心矛盾:技术能力与制度安排的错位
从技术层面看,我们已具备解决“网络内容可检索”问题的全部条件——搜索引擎可以抓取、数据库可以收录、AI可以索引,这些都不是技术难题。截至2025年12月,我国已建成5G基站483.8万座,全国所有乡镇以及95%的行政村已通5G,数字基础设施已具备支撑全面开放检索的条件。但制度层面远远落后于技术发展:公众号内容为什么不能被检索?不是技术做不到,而是平台没有开放接口;网络学术成果为什么不能被引用?不是数据库不能收录,而是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技术能力与制度安排之间的错位,正是当前所有问题最根本的结构性矛盾。 它说明:我们不是“做不了”,而是“没有去做”。
四、生态视角:流量生态的本质与失衡机理
(一)流量作为心智生产资料的本质属性
本文作者在其原创理论中提出:流量即心智生产资料。 流量不是简单的点击量或播放量,而是注意力、时间、情感、信任的集合,是亿万用户共同创造的心智资源。
这一界定揭示了流量的三个本质属性:
一是公共性。 流量是无数用户的注意力汇聚而成的,不是任何个人或组织创造的私产。平台作为流量的汇聚者和分配者,其角色是“托管人”而非“所有者”。
二是有限性。 每一个人的注意力都是有限的,全社会的注意力总量也是有限的。流量是一种稀缺资源,其分配方式直接影响着社会注意力的投向——谁被关注、谁被忽略,谁的思想被传播、谁的声音被淹没。
三是价值关联性。 流量的分配方式决定了什么样的内容获得社会关注、什么样的思想获得传播机会。这意味着流量分配不是纯粹的技术问题或商业问题,而是关乎社会认知、公共讨论和文化生产的价值问题。谁掌握了流量分配权,谁就掌握了“定义什么是重要的”的权力。
(二)流量生态的理想形态
一个健康的流量生态,应当是价值导向、多元共治、开放可检索、公私互补的——它让有价值的内容获得应有的可见性,让多元主体的声音参与规则的制定,让所有公开内容具备基本的被检索能力,让商业效率与公共公平各得其所。具体而言:
价值导向的可见性分配。 经专业评议认可的、具有思想深度和现实关怀的内容,应获得更高的可见性权重。情绪性、猎奇性内容的传播应受到合理限制。
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结构。 流量分配规则的制定不应由平台单方面决定,而应纳入学界、业界、公众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和监督。
开放可检索的技术基础设施。 所有公开生产的内容,无论发布在什么平台,都应具备基本的被检索能力,确保有价值的内容不会被技术壁垒屏蔽。
公共平台与商业平台互补共存。 商业平台负责效率和创新,公共平台负责兜底公平和公共价值,二者形成互补而非替代关系。
(三)流量生态的现实困境
当前流量生态的核心问题是:流量分配从“价值导向”异化为“流量导向”——什么内容能获得最大流量,什么内容就被优先推荐;什么内容最有价值,反而成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这不是技术的“副作用”,而是技术被商业逻辑单一驱动的必然结果。
这种异化的后果是多方面的:在内容层面,优质的深度内容被海量的浅薄内容淹没,“劣币驱逐良币”成为常态;在平台层面,平台从“连接者”变成了“裁决者”,掌握了谁被看见、谁被淹没的权力;在用户层面,用户的注意力被算法不断导向情绪化、碎片化的内容;在社会层面,公共讨论的理性空间被持续侵蚀。
五、对策与建议:重构健康的流量生态
(一)政策依据与部门分工
本文所提建议并非凭空设想,而是在国家已有政策框架内的深化与补位。
在人才评价改革领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明确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2022年11月,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明确“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历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2024年,人社部发布首部职称评审监管文件《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教育部负责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科技部牵头科技领域“四唯”清理,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在平台治理领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算法推荐服务治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平台反垄断监管。
上述改革涉及多个领域,省级层面受制于既有政策框架和部门协调能力,难以独立突破。因此,建议由国务院或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统筹,人社部、教育部、国家网信办等部委按职责分工,联合出台全国性指导意见,明确网络学术成果检索与认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间表。
(二)生态治理的四项原则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流量生态治理的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导向。 流量分配应以内容的价值为根本依据,而非以流量的规模为唯一标准。
坚持开放可检索。 所有公开生产的内容,无论发布在什么平台,都应具备基本的被检索能力。“被看到的权利”是最基本的流量权利。
坚持多元共治。 流量分配规则的制定不应由平台单方面决定,而应纳入多元主体的参与和监督。
坚持动态优化。 评价标准和治理机制应保持开放性和动态性,能够根据社会实践的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
(三)具体建议
第一,建立网络学术成果检索与认定机制。 建议教育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等部门,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推动知网、万方、维普等主流学术数据库开辟“网络学术成果”专区,收录经过审核的高质量网络文章。具体操作上,可参考已有实践:电子科技大学已建立由原创性判定、网络影响力、专业学术性、思想教育性四个大方面下的56个具体指标构成的评价认证体系,将网络文化成果纳入科研成果统计和职务职称评聘范围;吉林省教育厅委托全国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电子科技大学)将优秀网络文章认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Ⅰ级(综合评价得分≥90分)、Ⅱ级(≥80分)、Ⅲ级(≥70分),建议各校在评价结果应用时将Ⅰ级、Ⅱ级、Ⅲ级分别与CSSCI来源期刊、核心期刊论文、公开发表论文等同。
第二,推动平台算法透明化与价值校准。 建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动平台算法推荐机制的透明度提升。已有政策基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已明确要求“制定并公开算法推荐服务相关规则”,“优化检索、排序、选择、推送、展示等规则的透明度和可解释性”。在现有框架基础上,应进一步建立算法影响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独立审计。在推荐权重中增加内容价值的评价维度,减少单纯以“点赞、转发、停留时长”为核心的流量导向机制,让有价值的深度内容获得合理的可见性保障。
第三,建立“被看到权利”的保障机制。 建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对于在具有公信力的网络平台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应赋予其与期刊论文同等的检索、引用和评价待遇。这是“破四唯”之后“立新标”的关键环节,也是流量正义在学术评价领域的具体落实。
第四,加强公共平台建设。 建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打造一批以人民的社会需要为导向、服务于政府服务转型和时代发展需求的公共性数字平台。其核心功能是:为优质公共内容提供基础流量保障,为基层治理提供数字化工具,为公共利益议题提供可见性通道。其建设原则是:坚持公共属性,明确公益定位,与商业平台形成互补而非替代关系——商业平台负责效率和创新,公共平台负责兜底公平和公共价值。
第五,打通两种“公共性”之间的制度隔阂。 建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教育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建立公共流量与公共知识的对接机制——凡是经过一定学术评价程序认定的高质量网络学术成果,应当自动获得基础性的公共流量保障。让公共流量服务于公共知识,让公共知识的产出者获得其应有的可见性,这是打破“双重隔离”的关键一步。
第六,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社会贡献评价机制。 这是破除四唯、建立新标的关键一环。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科技部、中央组织部,系统推进。
当前评价体系的核心问题是:只看论文、只看帽子、只看刊物级别,而不看一个人对社会到底贡献了什么。 一篇Nature/Science论文当然有价值,但它对普通大众、对基层治理、对生产生活的直接贡献往往有限。而一个基层干部解决的实际问题、一个农技人员推广的实用技术、一个社区工作者创新的服务模式——这些增量社会贡献,在现行评价体系中几乎得不到任何承认。
建立“党建引领、平台支撑、专家评议、社会认可” 的四位一体评价机制:
一是党建引领,压实平台治理责任。 由党组织主导和引导公共平台的建设与治理,确保平台内容筛选和人才评价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价值导向。
二是组建跨领域专家库,开展同行评议。 邀请社会各界——学术界、产业界、基层治理、文化艺术、医疗卫生、农业技术等各领域的专业人才,组成专家评议库。对于在公共平台上发表的原创性成果、创新性实践,由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同行评议。评议的核心标准不是“是否符合论文规范”,而是“是否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具有推广价值、是否对社会有增量贡献”。
三是实行差异化评价与加分机制。 经同行专家评议认定的高质量成果,应给予相应的学术加分或职称晋升加分。这种加分不是替代Nature/Science,而是为那些对社会有实际贡献但不一定发论文的人,提供一条平等的上升通道。
四是注重现实启迪与社会效益。 评价的重点应放在:成果是否对生产生活产生了现实启迪?是否推动了某个领域的进步?是否解决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是否对公序良俗和社会生态有正向贡献?
这一机制的核心意义在于:它不是要取代现有的学术评价体系,而是要在现有体系之外,建立一套以价值为导向、以社会贡献为标尺的并行评价通道。 让那些不发论文但能解决问题的人,也能获得应有的尊重和机会。
第七,建立人才识别、培养与流通机制。 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牵头,会同教育部、科技部,系统推进。具体包括:建立“免考”与“破格”通道,让有实际贡献的人突破僵化的门槛;建立准出与淘汰机制,让不匹配的人合理退出,让破坏生态的人坚决清除;区分“躺平”与“破坏”,允许尽职尽责的人员平稳存在;打破体制内外的流通壁垒,让有能力的人进得来,让不匹配的人出得去。
六、结语:从“破四唯”到建构以价值为导向的社会生态
“破四唯”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指向的终极目标是建构以价值为导向的学术生态、人才生态和社会生态。
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鼓励各类人才潜心钻研、厚积薄发”。这是“帽子”问题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明确提出,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强调,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这表明,以价值为导向的评价改革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专业力量的培养、专业人才的培养、人才生态的良性运转,三者不是彼此独立的,而是一体的——它们在深层逻辑上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侧面。学术评价失灵、人才使用僵化、流量分配不公,根植于同一套逻辑:形式凌驾于价值,规则替代了判断,帽子覆盖了贡献。
本文的核心逻辑一以贯之:流量分配如此,学术评价如此,人才使用如此——形式不能替代价值,规则不能替代判断,帽子不能替代贡献。
需要四个层面的制度设计:
第一,尊重“被看到”的权利。 这是起点。任何经过同行评议或符合学术规范的内容,都应当具备被检索、被查阅、被引用的基本权利。
第二,建立主动的同行评议或重点评价机制。 “被看到”不等于“被认可”。需要有专业的评价机制来识别和确认价值。但这种评价不应只局限于核心期刊体系,而应对网络平台的原创性成果开放——让有价值的成果被主动识别、主动评价、主动确认。
第三,建立流量赋能与主动推送机制。 价值被确认之后,还需要被推送。不应止步于“可以被检索到”,而应给予流量支持——让有价值的内容从“可被发现”走向“主动被看见”,从“被看到”走向“被选择”,再到“被转化”。
第四,建立人才识别、培养与流通机制。 让有价值的人从“被看到”走向“被接纳”——被识别、被培养、被使用、被破格、被体制接纳。
这构成一个完整闭环:
被看到(权利保障)→ 被评议(价值确认)→ 被赋能(流量支持)→ 被转化(影响力实现)→ 被识别与培养(人才使用)→ 形成示范效应→ 最终形成以价值为导向的良性循环。
这不是一个抽象的理想,而是一个可以逐步推进的制度设计路径。 从被看到到被评议、从被评议到被赋能、从被赋能到被转化、从被转化到被识别与培养——每一个环节都有对应的制度安排,每一个制度安排都可以从试点开始、逐步推开。
改革的深水区,本质上是用人体制的改革——是让“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口号变成制度。以贡献论价值,以价值定去留。
当价值能够被公平地看见、被公正地评价、被充分地转化,四唯的权威就会被自然消解,新的生态就会在价值导向中自然生长出来。
【案例说明】
上述分析并非抽象推演。本文作者于2026年7月6日在个人公众号及某开放网络平台同步发布题为《从“私产”到“公器”:流量正义与数字生态的重构之路》的学术文章(约一万七千字),系统提出“流量即心智生产资料”“流量正义”“数字平民”“算法利维坦”等原创概念。
文章在公众号发布后无法被搜索引擎和AI工具检索;在开放网络平台经历较长审核周期,最终虽获通过,但揭示了更深层问题:即便内容能够被检索到,它依然难以进入主流研究者的视野。 学术评价体系的路径依赖极为强大。可被检索不等于能被看到,能被看到不等于能被引用,能被引用不等于能被转化,能被转化不等于能被选拔与接纳。
缺乏对网络学术成果的主动评价、主动推送与流量赋能机制,是当前流量生态的结构性症结,也是本报告呼吁建立检索、评价、赋能、转化、选拔一体化机制的现实依据。这篇文章自身的遭遇,恰好说明它所论证的问题不是想象出来的,而是真实存在的。它本身,就是“价值不被看到”的一个现实注脚。
(作者:阿普子诗,三农学者、智库专家。本文核心观点源自作者“流量即心智生产资料”“流量正义”等系列原创理论。文中“流量正义”“心智生产资料”“数字平民”“算法利维坦”等概念均为作者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证。)
参考文献:
一、政策文件类
[1] 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10月。
[2]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和科教界“帽子”治理,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4]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
[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2022年11月30日。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2024年7月25日。
[7]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8]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9]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2025年11月。
[10] 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10号),2018年10月。
[1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8年。
[12] 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2020年12月。
二、数据报告类
[13] 艾媒咨询:《2026-2027年中国平台经济行业发展研究报告》,2025年11月。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平台经济市场规模约为25.2万亿元,占GDP比重超20%。
[1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26年2月发布。截至2025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2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80.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10.5%。
[15] 中国网络视听协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6)》,2026年4月发布。截至2025年12月,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10.99亿人;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74亿人,使用率95.4%;网络视听行业市场规模达12876.61亿元。
[16]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中国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行业发展报告(2025—2026)》。截至2025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8.13亿人。-
三、观点与案例类
[17]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阳:《两会问答 | 为何强调科教界“帽子”治理?》,2025年3月7日。
[18] 新华社:《让科研评价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我国科研人才分类评价改革不断深化》,2025年3月18日。
[19] 深圳市福田区:“成就制+积分制+举荐制+实效制”四维人才评价体系,已认定英才超3200名。
[20] 宁夏职称制度改革:治沙专家唐希明30多年坚守一线,完成治沙造林57万余亩、取得4项实用新型专利,沙漠造林成活率提高25%,凭借实干获评正高级林业工程师。
[21] 福建龙岩市:“企业认定、政府认账”人才自主认定模式,2024年政策实施以来已有200余家企业获得自主评价资格。
[22] 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认证体系(56个指标),纳入科研成果统计和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23] 吉林省教育厅:委托全国高校网络文化研究评价中心(电子科技大学),将优秀网络文章分为Ⅰ级(≥90分)、Ⅱ级(≥80分)、Ⅲ级(≥70分)三个等级。
[24] 戴锦华:《火焰与黑洞——媒介的变化,如何改变我们》,关于互联网“形式平等与实质不平等”的论述。
四、学术文献类
[25] 邱泽奇:《数字平台企业的组织特征与治理创新方向》,《学术前沿》2021年第21期。
[26] 刘少杰:《网络社会的权力结构与空间重构》,《社会学研究》相关论述。
[27] 李晓华:《平台经济、数字空间与数字地租——一个马克思地租理论范式的拓展分析》,《当代经济研究》2022年第9期。
[28] 沈岿:《算法透明原则的法治建构》,《中国法学》2022年第1期。
[29] 张凌寒:《算法偏见与算法正义》,《中国法学》2020年第6期。
[30] 白让让:《平台经济的垄断特征与反垄断政策》,《经济研究》2021年第5期。
[31] 王勇、张敬云:《平台经济的垄断与治理》,《管理世界》2022年第3期。
[32] 王锡锌:《算法权力的法律规制》,《中国法学》2021年第5期。
[33] 孙萍:《平台经济中的劳动过程与算法控制》,《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4期。